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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致人成偏瘫家人上访救命钱 律师伸出援助手改访为诉维了权
发布时间:2011-07-19

 
案由:刑附民人身损害赔偿
 
案情简介

    2010年10月20日16时30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呆了陈清和:“喂------喂,我是黔江中心医院急救中心,你的儿子陈勇被人杀了,生命垂危,医生正在抢救,请速带钱来办理入院手续------”陈清和犹如晴天霹雳,火速赶到医院。从警察得知:陈勇在黔江区小广场电玩城内玩耍钓鱼机时,与同桌的孟久超发生口角,进而两人发生打斗,在电玩城玩耍的孟久超的朋友陈贇、周威、吴金洲、唐明、陈乾、侯天宇、陈俊池等人见状,也前去殴打陈勇,造成陈勇头部特重型颅脑损伤,臀部、腿部多处刀伤。陈勇在急救室昏迷不醒六天六夜,50000多元的抢救费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钱。陈勇醒来后,每天都要3000多元的治疗费,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高额医疗费。陈清和一家人无奈,只好到区政府上访,向各位区领导控诉,要求公安机关捉拿凶手并赔偿医疗费用,引起了区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对相关职能部门作了重要批示。
 
承办经过

    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文武和政治协理员安飞及时和正准备去重庆上访的陈清和家人取得联系,和新华乡政府分管政法的副乡长一起耐心细致地给其家人做工作,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向局领导作了汇报。2010年11月25日,申请人陈勇向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承办。我们接受指派后,会见了受援人,查阅了相关的资料,收集了有关证据,为受援人代书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积极和审判长交换了意见。鉴于受援人陈勇病情严重,每天的医疗开支大,我们分别找了分管院长和庭长,要求被告人积极支付受援人的医疗费用。在庭审过程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明了代理观点,让合议庭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

结果与体会

    本案开庭后,律师与受援人综合了意见,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只要各被告人积极赔款,在刑事案件上我们可以出谅解书,并把我们的意见及时向合议庭作了反馈。之后,审判长耐心细致地给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做工作,动员各被告人积极赔偿,最终几被告人共同赔偿了原告陈勇21.5万元,清偿了前期的治疗费用。由于该案受援人现已形成偏瘫,语言表达严重受阻,还需继续治疗,后续费用不能确定,受援人撤回了起诉。受援人领到赔偿款后,对我们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非常满意。律师已为自己辛苦的付出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
 
 
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飞

二0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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