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24日,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支部书记律所主任孙文武同志主持,全体党员、执业律师参加。
首先,支部书记律所主任孙文武同志再次组织学习黔律总支发【2024】2号印发《关于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并对川东南律所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随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会党员分别领学,逐篇逐章学习、逐条逐句领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最后,孙文武主任组织律师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
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充实理论知识,提升办案能力。